为更好地鼓励优秀大学生艰苦奋斗,奋发成材,根据我院与山东天一化学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现组织评选2012-2013学年“天一化学”奖学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品德高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3、学习努力,成绩优良,具有一学年以上的成绩记录。
4、热爱集体,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参加班级、院系、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评选、参加科技创新类活动获奖学生优先评选,获得过院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评选。
1、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填写表格,本人到所在年级部提出书面申请。
2、年级部评议组按照分配的名额审核,评议确定等级,签署意见,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
3、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年级部上报情况初步确定奖学金候选人。
4、在全院范围内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1、请各班级将填写完整的《“天一化学”奖学金申请表》(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一式两份,于5月7日(周三)下午5:00前报各年级部。
2、申请奖学金同学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