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qust.edu.cn/detail.aspx?articleId=15623
各学院(部):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双语教学的若干规定》(青科大字﹝2006﹞208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第三批双语教学课程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立项条件
1.采用外文教材授课;
2.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总课时的50%以上;
3.外文板书,有外文教学课件;
4.课程教学效果经专家评价和学生评价达到优良水平。
二、 立项要求
1.申报立项需填报《青岛科技大学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纸版、电子版各一份)。
2.申报教师需提供一部外文教材(封面、目录、版权页)和一节课的双语教学录像,以及该门双语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试卷及参考答案(样本)、教学课件等,以上教学基本文件均应采用双语形式(电子版)。
3.课程所在学院(部)需填报《双语教学课程申请汇总表》。各学院申报1-2门课程。
三、立项评审标准
专家组将从课程材料、任课教师资格和课堂教学效果(含专家评价和学生评价)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课程立项资格。
四、材料递交要求
1.2012年4月14日前,各学院递交《青岛科技大学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申请汇总表》,以方便教务处组织申报教师录像等评审事宜;
2.2012年4月20 日前,申报课程所在学院将《青岛科技大学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教材、大纲等课程基本文件收齐后统一递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付鹏程 联系电话:88959197
邮箱:fpc@qust.edu.cn。
五、激励办法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双语教学的若干规定》(青科大字﹝2006﹞208号)文件精神,双语教学课程在开课学期根据课程实际教学组织形式,给予1.5或1.2的课程系数。
六、管理要求
学校将对双语教学立项课程实行动态管理。通过评估课程实际教学效果、学生接受水平、学生专业知识和外语能力的提高程度、课程基本文件建设等内容确定课程系数。对于教学效果不好的课程将予以警告直至取消立项资格。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申请汇总表》
附件1、2下载 http://www.qust.edu.cn/images/files/20120406153309272.doc
教 务 处
20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