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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答辩及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5    作者:      审核人:    点击:[]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答辩及推优工作的通知

为了更有效地做好2011届毕业答辩工作,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答辩

1、严格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答辩前,学院(部)应严格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要组织答辩委员听取指导教师对本课题进程及学生作风与表现情况介绍,经教研室主任签字批准后方能取得答辩资格。对没有完成任务或有重大错误而达不到教学基本要求者不准参加答辩。

2、认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学生答辩前应写出书面提纲,内容主要包括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所采用的主要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由指导教师审定签字。

评阅人应详细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并认真写出评阅意见,内容包括:选题质量、完成情况、取得成果、存在不足和成绩评定。评阅人应是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由系部或专业教研室指派),学生的指导教师不担任其评阅人。

3、确保答辩过程组织到位

答辩应事先排好次序。一般每个学生答辩时间应控制在20~30分钟内完成。参加答辩的学生要自述课题的目的、要求、设计的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和结论,设计中的体会、见解和改进建议等。自述一般不超过10~15分钟。允许同学旁听答辩。

答辩委员会(组)审查学生的设计图纸、计算书、说明书(论文),随后提出质询,由学生回答,一般不超过10~15分钟。答辩委员会应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及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设计及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方面内容,提出相应难度的问题,由学生进行解答。因故未能到场参加答辩的学生,答辩委员会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校。

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应做好现场组织工作及记录工作。

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向院(部)做出书面报告。

答辩记录卡、评分表、现场记录以及答辩小组书面报告,学院(部)应认真保存,学校组织专项检查时作为必要的支撑材料。

4、公平公正作好成绩评定

答辩小组应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学生答辩成绩。成绩评定采用民主集中制综合评定,获得优秀成绩以及每个答辩小组成绩最末一名的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应进行由答辩委员会组织的二次答辩;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有异议的学生,经学院(部)答辩委员会同意后准予二次答辩。

答辩委员会的评语,在综合指导教师、评阅人的评语基础上,主要反映学生答辩时的情况,应实事求是,用词恰当,简单扼要地按评分标准写出评语并确定学生的最终成绩。

二、优秀论文推荐

各学院(部)组织毕业答辩结束后,院(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向院(部)提名推荐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在遴选过程中需做好以下工作:

1、遴选标准严格遵照《青岛科技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文件要求,从选题、内容、格式等各方面严格把关,推荐质量高的优秀论文。

2、推荐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之内。

3、遴选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各学院(部)遴选优秀论文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参加推荐的答辩委员会委员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9人。答辩委员会在各小组推荐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推选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遴选结果需排序并由所有参加推选委员确认,同时以布告、新闻等形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4、上报材料。

推荐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需报送如下材料:

(1)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2)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学院排名前两位的毕业设计(论文)需提交装订好的纸质稿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隐去学生及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学生姓名及学号、指导教师及辅导教师姓名、致谢部分等),其它为一式一份。电子稿一套(以压缩文件的格式上传至教育管理平台教务处工作区)。

上报时间:2011年6月29日下午5点前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毕业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部)应做好各类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为下学期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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