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博士基金)旨在资助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在学科发展前沿及相关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优先支持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密切相关,服务于我省新能源、生物技术、新材料和高端制造、信息网络、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创新性研究。
本基金项目面向全省,实行单位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的限额根据近三年本单位的立项数制定,我校本年度限额申报37项(后续年度的申报限额数将根据上年度申报项目评审和立项的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由科技处组织各单位申请,学校网上统一申报。
山东省高分子材料先进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可直接各申报1项,无需经过学校初评。
(1)已获得博士学位,2011年1月1日未满41周岁,能独立主持开展研究工作。
(2)课题有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具备重要产业化前景。研究内容为高新技术领域或新兴学科,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由申请者担任负责人。
(3)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具备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的条件和研究时间。
(5)申请者所在单位对申请者开展课题研究所需基本条件能予以充分保证,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1)已主持承担过本基金项目的研究人员;省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
(2)承担本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验收或结题而无正当理由未验收或未结题的课题组前三位研究人员;
(3)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本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的项目(2011年度已完成申报的项目: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
2、科技处对申请人申报条件和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申报限额内统一网上申报。
5、我校拟定于1月9日组织校内专家进行初评,各学院组织申请老师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学院公章,在最后一页附件处各分管院长签署意见)统一报送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