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主任是基层教学单位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认真贯彻执行教学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协助教学副院长搞好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
1、服从院领导的工作安排,接受学院下达的指标和各项本职工作任务。
2、负责本教研室教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本教研室教职工队伍的稳定。
3、负责制定本教研室的工作计划(其中包括:教学计划、教学任务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教学改革方案等),组织编写本教研室教学大纲和选修课教材、编制教学日历、填报教学日志等教学文件,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4、以教学为中心,组织本教研室全体教职工,落实各项教学计划,认真开展教学活动,圆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5、组织本教研室全体教职工,按照教务处教学管理规范的要求,积极开展教学活动,稳定和提高教学水平。
6、严格本教研室教学过程管理。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科内部的教学检查活动,定期进行教案检查、主任听课。要按照教务处教学管理制度,认真进行教学档案建设,规范教学档案管理。
7、负责本教研室教学资源的管理,杜绝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
8、负责本教研室教学改革的研究和规划。要以素质教育为目标,按照学院和教务处的要求,开展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探讨,积极推进本教研室的教改进程。
9、积极参加校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广泛收集学术界关注、研究的新信息,同时将研究成果推向校外以扩大我校影响。
10、负责本教研室教职工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11、负责本教研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水措施,确保国有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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